卫生保健提供者可以向公共卫生部 (Department of Public Health) 的 急性传染病计划 (Acute Communicable Disease Program) 报告传染病。
购买人
只有卫生保健提供者应向急性传染病计划 (Acute Communicable Disease Program) 报告传染病。
要求
只有一些疾病需要报告。 请查阅 健康信息门户 (HIP) 、查看必须报告的最新疾病清单。
方式
若要在工作日的上午 9 点至下午 5 点报告疾病, 请致电 (215) 685-6748。 在这些时间之外、请致电 (215) 686-4514、并询问值班人员。
若要传真报告表、请使用 (215) 545-8362。